代書實務 2026-07-13・富貸地政士團隊
設定金額為什麼是借款的 1.2 倍?抵押權登記的數字怎麼來的
辦完二胎後調謄本,很多人會嚇一跳:明明只借 200 萬,他項權利部卻寫著「擔保債權總金額 240 萬」。這是正常的,但值得搞懂它的邏輯,因為異常的情況也存在。
設定金額不等於借款金額
抵押權登記的「擔保債權總金額」,涵蓋的不只是本金,還包括將來可能發生的利息、遲延利息、違約金、以及實行抵押權的費用。
因為登記時無法預知這些金額最終是多少,所以實務上會抓一個倍數把範圍框起來。常見是本金的 1.2 倍,也有 1.1 倍或 1.3 倍的做法。借 200 萬設定 240 萬,就是抓 1.2 倍。
這個數字對您有什麼實際影響
影響一:設定規費。規費是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,所以設定 240 萬的規費是 2400 元,而不是以 200 萬計算的 2000 元。差額不大,但要知道。
影響二:未來的可貸空間。這一項比較重要。如果將來要辦三胎或轉貸,後手看的是您謄本上的設定金額,不是您實際還欠多少。設定金額抓得越高,看起來佔用的擔保空間越大。
影響三:心理感受與說明成本。如果房子將來要賣,買方看到謄本上的設定金額會有疑慮,需要解釋清楚實際餘額。
設定金額不會隨著還款減少
這是最常被誤解的一點。您每個月還款,實際欠款在減少,但謄本上的設定金額是固定的,不會跟著降。
所以看謄本無法判斷一個人還欠多少。要確認實際餘額,必須看繳款紀錄或請債權人出具餘額證明。二胎評估時之所以要您提供一胎的近期繳款紀錄,就是這個原因——謄本上的數字沒有參考價值。
兩種要留意的異常狀況
異常一:倍數明顯過高。如果借 200 萬卻要設定 400 萬(2 倍),這超出合理範圍,需要問清楚理由。過高的設定金額會不必要地佔用您的擔保空間,也可能是為了將來灌入不合理的費用預留空間。
異常二:設定金額大於房屋價值。這是明顯的警訊。合理的設定應該在房屋殘值範圍內,超過的部分沒有實益,除非另有目的。遇到這種安排,請務必問清楚並考慮諮詢第三方意見。
存續期間與清償日期
設定登記除了金額,還有兩個欄位值得注意。
存續期間:抵押權的有效期間,通常會設定得比借款期間長一些,或約定為「不定期限」。
清償日期:約定的還款完成日。這個日期不必然等於實際的還款期限,但如果差距太大,值得問清楚。
這兩欄與您的契約條款應該互相呼應。如果契約寫還款五年,設定的存續期間卻寫二十年,這中間的落差要有合理說明。
還完錢之後一定要做的事
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。清償完畢後,債權人應交付他項權利證明書、印鑑證明、塗銷同意書,由地政士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。
實務上很多人還完錢就沒下文,謄本上的設定一直掛著。等到幾年後要賣房子或轉貸時才發現,這時候要回頭找當初的債權人取得文件,如果對方已經結束營業或聯絡不上,處理起來會非常麻煩。
建議在還清當下就把塗銷辦掉,並且自己再調一份謄本確認他項權利部確實清空。這件事花費很少,卻能省掉未來的大麻煩。
實務建議
簽約時把設定金額問清楚:抓幾倍、為什麼、規費多少。並且確認契約上的本金金額與您實際會拿到的錢一致。
富貸的做法是在對保前就把設定金額、規費、存續期間列在費用表上給您看,不會等到謄本下來才讓您驚訝。數字先講清楚,這是代書該有的基本。
本文為知識分享,不構成個別法律或財務建議。個案的產權與契約狀況請由執業地政士確認。